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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明《黑与白》第一部·卷三·第四章

2024-09-26 10:05:33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刘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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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两个人的风景

  《浪淘沙》编辑部在桂园六栋的顶层,这楼本来只有五层,后来加盖了一层,楼梯通道都是独立的,起初,东江大学后勤部在这儿办公,后勤部单独建办公大楼后,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简称“社联”)和《大学生学刊》编辑部才搬进去。这些学生社团以前都没有单独的办公场所,每次开展活动,都跟游击队似的,这里打一枪,那里放一炮,自从搬进办公室后,便有了一种乌鸡变凤凰、杂牌军转正规军的感觉。

  《浪淘沙》编辑部并不属于正式社团组织,本来没有资格分到办公室的,但社联的头儿经不住主编栗红软磨硬缠,挤出一间来给了《浪淘沙》编辑部。虽然只有一间房,面积却不小,差不多有四十多平米,栗红便学着隔壁的《大学生学刊》,把房间隔成两半,一半用作编辑部办公,另一半用作寝室。栗红觉得一个人住太奢侈了,况且隔壁几间住的都是男生,她有点害怕,想找个伴儿,便让顾筝搬来一起住了。

  比起以前八个人挤一起的女生宿舍,现在当然宽敞多了。二十来平米的寝室,除了两张床,还有足够的活动空间,女孩子对环境本来就有一种天生的美化能力,何况栗红又是那种特别爱美的人?她不知从哪儿找来几幅电影明星照片和世界名画贴到墙上,还在门框上挂了一串贝壳做的风铃,经过一番布置,简陋的房间便有了一种温馨的氛围。

  《浪淘沙》的编辑都是学生兼职,并不用在一起办公,除了每期召开一次编前会或偶尔有人来送稿件,平时都很安静。

  说来也怪,顾筝自从搬来和栗红住后,就没再做过恶梦。当栗红去上课或忙别的事情,寝室里只剩下顾筝一个人,感到孤单时,她便拿上一本书,来到露台上。

  顶楼的房子只加盖了一半,另一半是露台,足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由于做了防水,地面上涂了一层厚厚的沥青,阳光照在上面或下了雨时,露台上亮闪闪的,像一座蔚蓝色的湖泊。露台上摆了一张乒乓球桌,常常有男生打球,大部分时间露台上没有人,空荡荡的。

  顾筝坐在露台边,手中捧着一本书,看累了,便抬起头来,欣赏一会儿风景;有时,顾筝也会拿出母亲留下的那把古筝弹几首曲子,《外婆的澎湖湾》、《童年》、《垄上行》……都是顾筝平素喜欢的台湾校园歌曲,忧郁、感伤、浪漫,一如她的性格。大概是由于上大学后很少弹奏,手有点生,她弹得不太流畅,有的地方还走调了。这使顾筝有点儿沮丧,手指上用过了劲儿,一下子断了两根弦。

  从那以后,顾筝就把古筝放进琴盒,再也没拿出来过。

  桂园宿舍楼依山而建,四周长满了高大的梧桐树,繁密的枝叶像一条条茁壮的男性的手臂,有的都伸到露台上来了,站在露台边,伸手就能触摸到那些肥厚的树叶,捏在手里,毛茸茸的,尤如人的皮肤,很有质感,能闻到一股阳光和泥土混杂的清香。这时如果手一松,树叶便像飞机那样,歪歪斜斜地颉颃着飞落下去;如果是秋天,地上铺满了金黄的落叶,但现在是万物生长的季节,地上别说树叶,连一片纸屑都没有,干净得像水洗过似的……

  顾筝在露台上一待就是好半天,栗红回来后见寝室里没人,找到露台才发现她。

  “我以为你去哪儿啦,原来躲在这儿……”栗红一把抢过她手里的书,“你到底是看书还是在发呆呢?”

  是伍尔夫的《灯塔守望人》。上次采访宋晓帆看见这本小说后,顾筝就去图书馆借了一本,由于功课忙,一直没有看完。

  “我真佩服你,一本小说看这么长时间……”栗红说,听不出是讥讽还是夸奖。“老实说,我不喜欢伍尔夫,唠唠叨叨芝麻一点儿能写半本书,太啰嗦了,而且神经兮兮……”

  “意识流小说,都这样吧?”顾筝说,但口气并不坚定。在涉及到专业的文学话题时,她心里不大有底气。跟中文系的栗红比起来,她毕竟是业余爱好。

  “意识流小说读几篇还行,读多了真受不了,上外国文学课时我从图书馆借来乔伊斯的《尤利西斯》,那可是意识流小说的经典,被称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小说呢!主人公一天从早到晚的经历,就写了一百多万字,什么丈夫偷情,妻子出轨,手淫嫖娼,从头到尾全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小说结尾处,女主人公莫莉,就是那个偷情的妻子,作者写她的‘意识流’就写了四十多页,读完后我神思恍惚,都快成疯子了……”

  顾筝没有读过《尤利西斯》,对乔伊斯这个作家有点陌生,无法判断栗红的观点。“可是,伍尔夫的文笔很优美,挺有诗意……”顾筝说,仿佛是在替伍尔夫辩解。她学过一学期的外国文学课,但因法律专业课没考好,只好中途放弃了,所以对外国文学的了解一知半解。

  “伍尔夫是个自恋甚至自虐的女人,从《一个人的房间》到这部《灯塔守望人》,表达的其实都是同一个主题,对父亲的恨和对母亲的爱。伍尔夫有强烈的恋父和恋母情结,但在小说中,她将这种情结以反向的形式表现出来,获得了一种陌生化的效果……”栗红的话很专业,听起来像外国文学课上抄来的讲义。在非中文专业的顾筝听来,有一种不容置疑的味道。但栗红对伍尔夫的看法,她似乎不能完全同意。自恋自虐……并不只是伍尔夫有这种倾向,一般天才女作家似乎都有这种“毛病”。她想。《灯塔守望人》中的拉姆齐夫人,美丽贤淑、温柔善良,身上集中了女性的全部美德。据说拉姆齐夫人的原型就是伍尔夫本人的母亲。顾筝情不自禁地想到了自己的母亲。这难道就是她喜欢《灯塔守望人》的原因吗?“伍尔夫有这么一位母亲,多么幸福,又多么令人羡慕啊……”

  “你听说宋晓帆和李鑫的事情了么?”栗红忽然问。

  “什么事情?”顾筝一愣。

  栗红朝四周看了一下,压低声音说:“前不久,宋晓帆和李鑫被公安局抓了……”

  “宋晓帆和李鑫……为啥要抓他们?”顾筝吃了一惊。

  “他俩在校门口的一家宾馆幽会,公安局上门检查,他们拿不出结婚证,被当成卖淫嫖娼,在公安局关了一夜,第二天学校出面,才把他们俩给保出来……”

  顾筝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栗红说的有鼻子有眼,一点也不像瞎编的。

  “听说,李鑫是专程来和宋晓帆幽会的……”栗红继续说,“非法同居、通奸……不管是哪一条,都够他俩受的了!”

  “不是说他俩在恋爱吗?”顾筝迟疑地说。

  “谁知道呀,”栗红撇撇嘴说,“李鑫可是个风流老男人,在宾馆跟人幽会被抓,也不是第一回了,听说前几年在石家庄被抓,也是跟一个女作家……”

  顾筝从栗红的话里听出了一丝幸灾乐祸的味道,她想起上次在枫园研究生俱乐部圣诞舞会上见到的情景,心里不禁有些感慨。最近,东大校园不断传出一些绯闻,什么外文系的某女生打胎啦,新闻系一个老师和女学生搞师生恋啦,等等,无不涉及到男女私情。每次听到这类传闻,顾筝都有一种反胃的感觉。最让她吃惊的还是上个星期法律系发生的一件事:教学科的靳干事和系副主任唐非私通,被丈夫堵在床上,闹得满城风雨。想起上个星期唐非副主任还找自己谈过话,还有刚生过孩子,脸上长满了雀斑的靳干事,顾筝感到一阵恶心……

  每周三周六是澡堂开放的时间,今天是星期三。顾筝自从搬来和栗红住后,两个人差不多都是在星期三这天去洗澡,星期六澡堂的人太多,周三洗澡的人相对要少一些。

  去食堂打饭回到寝室,吃完连碗都来不及洗,顾筝和栗红就各自端着一只塑料盆去澡堂。

  澡堂在食堂旁边,是一栋红砖砌的平房。因天气转暖,洗澡的人渐渐多起来,再过一段时间,澡堂将改为每天开放。男生澡堂和女生澡堂紧挨着,中间隔着一堵墙。进出的人像两股开闸的水流,在门口汹涌奔泻,乳白色的蒸汽从门口弥漫出来,似云非云,似雾非雾,人在雾中穿行,雾在人头上萦绕,朦朦胧胧,别有一番意境。女生们的头绳和发卡都去掉了,任由满头乌发蓬松地披散在肩上,尽显女性的妩媚和娇妍,一只手端着装满香皂、洗发精、润肤霜之类的塑料盆,另一只手拎着装满衣服的塑料袋,像搬家似的;男生则简单多了,为了省事,通常只拿了一块肥皂和一条毛巾,身上的衣服也少得不能再少,有的只穿一条裤衩,光着膀子,让迎面走过来的女生不敢正视……

  顾筝第一次去澡堂洗澡时,很不习惯这样的场面,每当在澡堂门口看到那些几乎赤身裸体的男生时,便赶紧低下头去,像偷看了什么不该看的似的。她尤其不习惯在澡堂里脱光衣服,让自己的身体暴露在那么多人面前,尽管都是女生。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不敢把衣服脱光,而是留着一件亵衣和裤衩。当她站在莲蓬头下,身上隔着衣服淋浴时,旁边的女生纷纷向她投来诧异甚至讥讽的目光,像看一个怪物似的。有一次,在更衣间换衣服时,她听见两个女生一边偷偷地看她,一边交头接耳:“她身上肯定长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要不怎么洗澡时也不愿脱光?”“嗯,要不就是她那个……太小,羞于示人吧?嘻嘻……”下面的话听不见了。顾筝不禁脸一红。

  或许是受了这些议论的刺激,下一次在澡堂,顾筝除去了亵衣和短裤。当她的身体完全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时,澡堂里几乎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了,但这次不是讥讽,而是惊叹和艳羡。因为她们看到的顾筝的裸体,无论身材还是肌肤,都堪称完美。顾筝的身材匀称窈窕,符合黄金比例,皮肤白如冰雪,光洁如丝绸,毫无瑕疵,美轮美奂,当水柱从莲蓬头喷到她身上时,仿佛珍珠在碧玉上滚动。以前,顾筝很少认真地审视和欣赏自己的身体,偶尔端详一下,不仅不感到美,反而有一种羞耻感。但澡堂那些女生的目光和惊叹声,使她第一次发现自己的美,如同里尔克在《少女的祈祷》里写的:“它像圣诞节的冰雪般冰冷\却又是一朵火焰、一朵火焰……”

  “天哪,你的身材真美,像一件艺术品……”这是栗红和顾筝第一次在澡堂洗澡时发出的惊叹。其时,她俩在同一个莲蓬头下冲水,栗红眼睛直直地盯着顾筝赤裸的胴体,一边赞叹,一边还伸出手来摸她,“皮肤真细腻,跟缎子一样……”手刚触到顾筝,她身体激灵一下,便飞快地躲开了。热气腾腾,水花四溅,两个人仿佛置身在云雾缭绕中。她俩挨得如此之近,双方身上的每个部位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在栗红眼里,顾筝的身体如同一具巧夺天工的瓷器,每一个部位都恰到好处,像是经过精密的数学计算,唯一不足的是,顾筝的四肢稍显单薄了一些,如同一株尚未发育好的植物,包括乳房,也像两颗刚长成型的青苹果。这是一对典型的处女的乳房,栗红产生了一种怜惜的感觉,心想,自己十五岁时应该就是这样青涩吧?那会儿,栗红刚上高中,跟男生说话都不敢正视对方。如果不是后来和美术老师之间发生的那场短暂的初恋,她现在还是处女之身吗?这样想时,栗红不由低下头看着自己。与顾筝相比,她的身体仿佛夏天的石榴,饱满、丰腴,每一处都流淌着性感的汁液。那对浑圆的乳房,像两只熟透的水蜜桃,殷红的乳头宛如两枚小小的草莓,随着飞溅的水花微微颤动着,让人想到毕加索作品中的裸女,散发出一股浓烈的性感气息……

  “一看你这小乳房,就知道你还没恋爱过……”说这话时,她们已经回到了寝室,栗红从箱子里翻出一堆内衣,光胸罩就要十几副,不同型号、颜色、款式的,高档,时尚,让人眼花缭乱。每次洗完澡回到寝室,栗红都要把这些胸罩在身上试几遍。“都是我妈给我买的,每次出国都要买,不是胸罩就是香水……”她咕哝着,不知是炫耀还是抱怨。

  栗红的乳房几乎要比顾筝的大一倍,不少胸罩都穿不上。“这几副胸罩太小了,你穿正合适……”栗红把自己穿不下的乳罩送给顾筝,打量着她:“跟你的身材相比,乳房是小了一点儿,别急,等你恋爱后,自然就大了……”她暧昧地一笑。

  顾筝当然明白她笑容背后的意思,却故意装着听不懂,心里却在为怎么拒绝她的胸罩为难。

  “顾筝,你真的没恋爱过吗?”这个问题,栗红已经问过多次了,但她对顾筝的回答始终不满意,“你这么纯洁的女生没人追求?那些男生莫非瞎了眼?对了,摄影班的杜威上次帮你搬家忙得屁颠屁颠的,好像对你有兴趣呢!这个人虽然油滑了一点,倒是挺会讨女生喜欢的,摄影作品也不错……”

  “栗红,你别瞎说,他是我哥哥的朋友……”顾筝脸涨得通红,噘着嘴巴,似乎有些生气。

  栗红也就住了口。这当儿,她正在试另一副玫瑰红的大号胸罩,下身只穿着一条半透明的真丝裤衩,像模特儿那样在房间里昂首挺胸地迈着猫步,一边走,一边对顾筝说:“郎涛说我身材好,要是再高一点儿,就可以当模特了。我知道他是在夸我。恋爱中的男人都这样,即使郎涛这样清高的人也不能免俗,可他的话真真假假,让人不敢相信。我甚至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爱我……”

  那时候,栗红已经喜欢郎涛很长一段时间了,两个人的关系虽然没有公开,但她在顾筝面前从不避讳。两个人在寝室聊天,经常聊着聊着,栗红就聊到郎涛身上去了,变成了一个饶舌的小女人。

  从未恋爱过的顾筝,无法理解栗红,就像栗红无法理解顾筝一样。她俩的关系堪称闺中女友,但彼此内心的隔膜程度,仿佛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2.杜威和顾筝

  那次圣诞舞会后,杜威几次请顾筝去枫园研究生俱乐部跳舞,都被她拒绝了。

  顾筝之所以拒绝杜威的邀请,也不是讨厌或反感他,而是因为对跳舞的确没有什么兴趣。自打顾筝踏进大学校园起,她就不喜欢舞场上那种氛围,每当被一个认识或不认识的异性搂抱着时,她就浑身不自在,男人身上特有的气味儿,使顾筝心里产生一种近乎本能的厌恶,有好几次,她忍受不了那种强烈的厌恶感,突然推开舞伴,从舞场上逃了出去。从那以后,除非是文学社或班上组织的集体文娱活动,她很少再进过舞厅……

  对于顾筝的拒绝,杜威似乎并不在意。他是那种脸皮特别厚的人,尤其在面对女生时,有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执着劲头。但这种劲头并不是蛮干,而是暗藏着心机。当初,他就是凭借这股劲头,将楚州市工人文化宫的打字员姜黎黎追到手,并通过姜黎黎父亲的关系,如愿以偿地当上了工人文化宫的专业摄影干部。姜黎黎长得又胖又矮不说,身上还有狐臭,杜威第一次请她看电影时,被熏得差点儿从电影院跑出去。为了是否把自己和姜黎黎的关系维持下去,他不止一次地犹豫过。后来,他还专门向干爹请教过。干爹在邳镇开诊所出事后,为了逃避政府部门的惩罚,在他家里躲藏了好长时间。打小时候起,杜威就把干爹武伯仲当成了自己的人生导师,每逢生活中遇到什么疑难问题,他首先想的不是去问自己的母亲,而是问干爹。

  那一次,杜威把自己内心的矛盾告诉了武伯仲。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武伯仲说,“在你心里,是当摄影家重要,还是娶一个漂亮老婆重要呢?”

  “两个都重要!”杜威不假思索地回答。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 武伯仲摇晃着脑袋说,“你只能选一个。”

  杜威见武伯仲脸上的表情很认真,挠着头皮想了想,大声说:“我要当摄影家!”

  “既然如此,你就不必犹豫了。” 武伯仲听了,微微一笑,“好好跟姜黎黎谈恋爱吧,只有把姜黎黎追到手,你才能靠她爸爸的关系,进工人文化宫当摄影干部。当上摄影干部,你就离当一个摄影家不远了……”

  “可是,我不喜欢姜黎黎,我讨厌她身上的狐臭味……”杜威愁眉苦脸地说。“她太丑了!”

  “你要想实现自己的梦想,就得暂时忍受她身上的狐臭。否则你就只能干一辈子的个体户,”武伯仲冷冷地说,“想想你父亲杜福吧!他如果没有那么一股忍辱负重的精神,能从一个菜农的儿子成为照相馆老板吗?”也许觉得自己的话存在漏洞,他又补充道。“你父亲先是娶了照相馆老板的千金小姐,然后才成为照相馆老板的……”

  这是杜威长大后第一次听干爹提起自己的父亲。他想反驳武伯仲。“我妈年轻时可是个大美女,姜黎黎怎么能跟她比?”他不屑地说。

  “很多男人就是吃了只看女人漂亮脸蛋的亏。包括你干爹我在内……” 武伯仲不好意思地一笑,“当初,我要不是看上军长的千金……何至于大半辈子沦落江湖……”

  武伯仲的话里似乎藏着什么难以启齿的往事。

  武伯仲不仅是杜威的人生导师,还是他的性启蒙者。杜威同女人第一次发生性关系,就是武伯仲引导的。那是在邳镇的一家发廊里,武伯仲亲自给他找了一个大胸脯的姑娘。在这之前,杜威对性的认识都来自于武伯仲给他看的那本手抄小说《少女之心》,可当他面对一个活生生的女人时,还是紧张得手足无措,稀里糊涂没明白怎么回事时,就一泄如注了。武伯仲见他垂头丧气,哈哈大笑,一边笑一边说:“以后干爹给你几颗仙丹,让你知道啥叫真正的男人吧!” 武伯仲说这话时,满脸淫荡的神情,但这种淫荡,杜威一点也不讨厌,就像他在读手抄本小说《少女之心》时那样,反而感到一种特殊的吸引力……

  武伯仲一直在杜威的心目中占据着特别的地位。在他的记忆中,母亲总是一副没精打采、愁眉不展的样子,脸上难得看到一丝笑容,整天衣衫不整,邋里邋遢,吃过饭后连碗都懒得洗,家里凌乱不堪,到处布满了灰尘。每次放学回家,杜威都看见母亲倚靠着门框,眼光迷蒙地朝远处眺望。一开始,杜威以为母亲是在等自己,可当他背着书包蹦蹦跳跳来到母亲身前,欢快地叫道:“妈,我回来啦!”母亲却只是轻轻地嗯一声,脸上毫无表情,眼光仍然痴痴地望着远方,连斜靠在门框边的身体都没有动一下。

  很久以后,杜威才知道,母亲等候的这个人是干爹。只要干爹一来,母亲就像变了一个人,不仅换上整洁漂亮的衣服,把自己打扮得光彩照人,家里也拾掇得干干净净、焕然一新,跟过节似的。

  在杜威的心目中,武伯仲经常来无影去无踪,有时几个月不见踪影,有时又突然出现,仿佛从天而降的游侠。那时候,杜威已经上小学了,不再跟母亲住,单独住一间卧室。那间卧室过去是父亲的书房,同母亲的卧室紧挨着,只隔着一堵墙。武伯仲每次来,都跟杜威住在一起。武伯仲除了给杜威带很多好吃好玩的东西,还给他讲故事听。干爹走南闯北,不仅见多识广,肚子里还装满了许多奇闻异事,有时一讲就是大半夜,杜威听得津津有味,毫无睡意。有一天夜里,杜威醒来后发现,武伯仲不在身边,他去厕所小便时,看见武伯仲从对面母亲的卧室里出来,身上只穿了一件肥大的裤衩。两个人的目光相遇了。杜威看见,武伯仲红光满面,像喝醉了酒似的。“你到我妈房里干啥去了?”杜威警惕地问。“你猜……”武伯仲躲闪着他的目光,诡秘地笑了笑。“我猜不着!”杜威拧着脖子说。武伯仲再次嘿嘿笑了两声,“你现在还小,当然猜不出来,等你长大后就知道了!” 武伯仲说着,脸上浮现出一种暧昧的表情……

  “你如果想征服这个世界,实现自己的理想,首先要学会如何去征服女人和利用女人,而不是被女人的漂亮脸蛋毁掉!你要记住,这个世界上,除了自己的父母,没有谁不可以被利用的。”这是杜威成人之后,干爹武伯仲送给他的一句座右铭。除此之外,武伯仲还送给他一份成人礼物——手抄本小说《少女之心》。

  凭借武伯仲的这句座右铭和成人礼,杜威成功俘获了工人文化宫姜书记的女儿姜黎黎的芳心,当上了工人文化宫的摄影专干。接着一步一个台阶,跨进了东江大学校门,成为了摄影班的学员。

  我的下一个目标在哪儿呢?杜威说不清楚。杜威只知道,他喜欢上了顾筝。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上顾筝的。是从那次跟王晟一起请她在好妹子餐馆吃饭,还是几年前在楚州城聚珍园第一次见到顾筝就开始喜欢的呢?杜威说不清楚。在他的词典里,“喜欢”的代名词是“征服”。因此,他毫不掩饰自己对顾筝的追求,潜意识中,他把对顾筝的征服当作自己跨上新的人生台阶的一种标志。他记得干爹武伯仲还说过:“如果一个男人连喜欢的女人都征服不了,何谈征服世界和实现自己的理想呢?”干爹的话经常自相矛盾。但这有什么呢?是谁说过,人还是矛盾的集合体呢!

  杜威从内心里喜欢顾筝,这种感觉,是他跟姜黎黎相处时截然不同的两种体验。顾筝的清新脱俗和懵懂未开的气质,令他如痴如醉。顾筝的冷漠、高傲,不仅不能浇灭他心里的欲望,反而像火上浇油似的,使他身上那股因跟姜黎黎在一起时压抑的欲望燃烧得更加炽烈,以至他每次见到顾筝,都有一种神魂颠倒、欲火焚身的感觉……

  然而,对于杜威这种隐秘心理,顾筝并没有察觉到。与栗红过于早熟的性意识相反,顾筝的身体还处在沉睡状态,这显然跟她特殊的成长经历有关。多年来,她经常在梦中回到邳镇上的那座紫瓦屋,屋前那口深不可测、盛夏时开满荷花的池塘,龚校长硕大的秃头在妈妈胸前像虫子一样蠕动,哥哥宗天一那杆深深扎进龚校长眼眶的红缨枪,淋漓的鲜血,凄厉的惨叫,仓惶奔逃的龚校长没穿裤子,露出一截臃肿丑陋的屁股……不知多少次,顾筝惊醒过来,回想起梦中的景象,都感到一阵阵强烈的恶心,忍不住呕吐。这种恶心感伴随着顾筝从一个懵懂的小女孩,从中学到大学,度过了整个少女时代。随着成人世界的展开,她越来越不喜欢跟异性打交道。每当有男生企图跟自己近距离接触,她都近乎本能地予以拒绝,并产生一种强烈的厌恶。她厌恶一切男人。在顾筝眼里,男人的一切都那么丑陋,他们的身体以及体味,散发着类似粪坑的肮脏气味,令她避之唯恐不及。女人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她读《红楼梦》时,觉得贾宝玉这句话说的太好了。

  正是出于这种心理,顾筝对哥哥宗天一也怀着深深的厌恶。有一段时间,顾筝每次跟哥哥见面,脑子里便会浮现出在他枕头下看到的《金瓶梅》插图以及屋子里那股难闻的腥味儿。那是宗天一手淫留下的气味。当哥哥逃进邳谷山失踪几年后突然出现在外公外婆家里时,顾筝心里更是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陌生感,仿佛他不是自己的哥哥,而是一个毫不相干的人。

  以后的许多年,这种陌生感一直没有消失,愈来愈强烈,她无法像小时候那样对宗天一产生相依为命的兄妹之情。她心里有些内疚和惶惑,仿佛做了什么对不起哥哥的事儿。可她没法改变自己,正如她无法改变自己对所有异性的态度那样。

  对于杜威更是如此。从开始到现在,顾筝和杜威的每一次接触,她都是出于社交礼节。如果杜威不是哥哥的朋友,顾筝一次也不会跟他打交道的。所以,对杜威一次一次地请自己跳舞,她都断然拒绝了。

  这天周末,学校露天电影院放电影,杜威买了三张电影票,他本来是打算请栗红和顾筝一起看电影的,可碰巧栗红回家去了,宿舍里只有顾筝一个人。杜威做好了再次遭拒的心理准备。

  那会儿,顾筝刚吃过晚饭,背起书包,正要去图书馆复习,见杜威进来,以为他又要请自己去跳舞,不由自主地皱了皱眉,听说露天电影院放电影,犹豫了一下问,“什么电影?”

  “《远山的呼唤》,日本片……”杜威一边说,一边观察着顾筝的反应。

  顾筝虽然在现实中不愿意跟男性接触,可对艺术作品中的男性却怀着浓厚的兴趣。有一段时间,她几乎迷上了日本影星高仓健,只要放映高仓健的片子,功课再忙,她也要抽空去看。高仓健那张充满沧桑感、仿佛雕刻出来的脸孔对顾筝有一种奇特的吸引力,她觉得在哪儿见过,不,是梦见过,那个经常出现在他梦中,披着大氅的男人,就长着这样一张脸孔。“我是你的父亲……”那个男人对她说。顾筝觉得,那个男人酷似高仓健……

  《远山的呼唤》是高仓健主演的一部新片,顾筝还没有看过。

  她同意了。

  当顾筝放下书包,跟着杜威一起从女生宿舍出来,往露天电影院走去时,天已经黑了。从桂园宿舍到露天电影院的小道上行人如织,大都是成双成对的情侣。正值春暖花开的季节,道路两旁桂树林立,桂花吐蕾,散发出缕缕清香。杜威嗅着空气中弥漫的清香,感到心旌荡漾,一时分辨不出这满鼻的芬芳究竟来自道边的桂花,还是来自身边的顾筝。一股突然涌上心头的狂喜,使他有点儿迷糊了……

  电影散场后,杜威提出送顾筝回宿舍。顾筝还沉浸在《远山的呼唤》的剧情中,神情有些迷离,没有拒绝杜威。这使杜威再次感到意外和惊喜。他在自己的幻觉中越陷越深了。

  露天电影院位于学校行政大楼和枫园之间,回桂园宿舍有两条路,一条是大道,另一条是小道,从小道回桂园宿舍,要穿过一片幽静的山林,也就是著名的情人林。大多数人从露天电影院出来后,走的都是大道,一些情侣则选择小道,钻进了情人林。

  杜威像一个熟练的向导那样,把沉浸在电影剧情中的顾筝也带进了情人林。

  树高林密、夜色妖娆,月光透过树叶,将点点碎银斑斑驳驳地播撒进情人林,每个走进林子的人都有一种似梦非梦的感觉。春夜的熏风伴随着情侣之间的窃窃私语,间或响起一阵轻微的呻吟,从某一棵大树下传来,让人心荡神摇、想入非非……

  杜威情不自禁地捉住了顾筝的手。他这个突如其来的动作,把顾筝一下子从电影的剧情中惊醒过来,她环顾四周,一时不知道身在何处,“这是哪儿?”她惊惧地问。

  “这是情人林……”杜威说着,试图把顾筝拉入自己的怀抱。他快要被一股燃烧的火焰熔化了,呓语道:“顾筝……”

  顾筝如梦初醒,这才明白眼下的处境。“杜威,你这是干什么?”她一边喊着,一边想挣脱杜威的手,但用了很大劲,不仅没能挣脱,杜威的手像一把钳子,反而把她抓得更紧了。

  “顾筝!”杜威继续呓语着,“我喜欢你!自从第一次见到你,我就喜欢上你了!你哥哥让我好好照顾你,我不能辜负他的嘱托,为了你,我干啥都愿意,哪怕是杀人!嗯嗯,啊啊,顾筝,我是一个敢想敢干的人,只要我想得到的,就必须要得到。女人、事业,我一样也不想放弃,包括你。干爹说过,我这辈子肯定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我这样的人,只有你才配得上,哼哼,姜黎黎跟你提鞋都不配!”

  杜威嘟嘟哝哝地说着,一边把嘴巴向顾筝凑过去。顾筝闻到了杜威嘴里发出的口臭,仿佛从粪坑里发出来的一样。那是顾筝最厌恶的气味儿。她本能地使出全身力量,猛地从杜威手里挣脱出来,扬起手来,重重地扇了他一记耳光。耳光十分响亮,在幽静的林子里听来,像放鞭炮一样,把两个正在接吻的情侣吓了一跳。

  杜威被这一耳光打蒙了,还没回过神,顾筝已经跌跌撞撞地朝林子外面跑去。他愣怔了一会儿,才下意识地缩回手,抚摸着自己的脸颊,热辣辣的。……

  3.姑嫂之间(1)

  第二天上午,栗红回到学校,一进宿舍,就看见顾筝坐在床沿上,望着外面阴沉沉的天空发呆,膝上放着伍尔夫的《灯塔守望人》,目光痴痴的,像在想什么心思,对栗红进去也没察觉。

  栗红觉得奇怪,凑近仔细一看,见顾筝脸上挂着一串泪痕,不由吃了一惊,问:“顾筝,你哭啦,发生什么事了……”

  顾筝慌乱地揩了揩眼角,掩饰地说:“没、没什么……”

  栗红见顾筝眼睛红肿,分明是哭过的,尤其是那种惊惧的眼神,像受了什么惊吓似的,肯定是发生过什么事儿。栗红心里不免有些疑惑。但她知道顾筝的性格内向,像林黛玉多愁善感,有心事总是闷在心里,很少对人倾诉。栗红也就不再追问了。

  过了几天,顾筝的情绪才渐渐恢复正常。这天中午,她上完《国际法》课回来,刚走到宿舍楼下,被一个女人迎面拦住了。

  “妹子,我总算找到你了……”那个女人三十岁左右,浓眉大眼,脸红扑扑的,像一只熟透的苹果,说一口外地方言,校园里不少男生都穿上了T恤,女生穿上了裙子,但她还穿着一件厚厚的夹衣,脖子上系着一条绿色的围巾,跟眼前的环境格格不入,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冒出来似的。

  “妹子,我们从中午就在这儿等你,总算没白等……”女人一边说,一边紧紧握住顾筝的手,像遇到救星似的,眼里冒出了泪花。

  顾筝觉得女人有些脸熟,可一时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你是……”她迟疑地打量着面前的女人,试图把手从对方的手里抽出来,可女人的手紧紧地握着,她抽了两下也没抽出来。

  “咋,你认不出我了,妹子?”女子讶异地瞪大眼睛,“我是……你嫂子呀!”说着,松开手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皱巴巴的信封递过来,顾筝瞟了一眼,那是她写给哥哥宗天一的信封,“你瞧,我就是照信封上的地址找来的!”

  顾筝这才认出了嫂子红隼。顾筝跟红隼只见过一面,那时她还在楚州中学读书呢。

  “娃儿,过来叫姑!”红隼变戏法似地从身后拉出一个约莫三、四岁的男孩,推到顾筝面前。

  小男孩低着脑袋,一声不吭,小手紧紧拽着红隼的衣襟,乌黑的眼珠滴溜溜地在顾筝身上转动着,似乎有些害羞。

  顾筝觉得,男孩的眉眼酷似哥哥宗天一。“嫂子,你们这是……”她疑惑地看着这对母子,“我哥呢,他没跟你们在一起?”

  “别提那个死鬼了,他一年上头在外面,满世界跑,几个月难得回一次家,去哪儿找他?”红隼话里明显带着一股子气,轻轻抚摸着儿子的头,愁容满面地说,“这不,娃儿病了,肾炎,镇上和县里的医院都治不好,只好来东江的大医院治……”

  顾筝这才发现小男孩的脸有些虚肿,皮肤黄黄的,由于帽子太大,或者为了防止伤风,帽檐扣在额头上,压得很低,一副病恹恹的模样。

  “原来是这样……”顾筝心里顿时涌起一股怜爱之情,伸出手摸了摸男孩的额头。“他叫什么?”

  “他叫小小,宗小小。”红隼说,“娃儿生下来时,他爹在外面做煤生意,这名字是我取的,很土气吧……”她似乎有点不好意思。

  想起不久前哥哥宗天一带着那个叫梦菲的“女歌手”在江心屿吃饭的情景,顾筝心里掠过一丝阴影。但她没有继续往下想。已到开午饭的时辰,打饭的学生像一条条开闸的小溪,从各个宿舍楼里涌出来,在通往食堂的主道上汇成了一条人的河流。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饭菜的香味儿。“走,我带你们去食堂,先吃饭吧。”她说。

  顾筝带嫂子红隼和侄儿小小在食堂吃完饭,回到寝室时,栗红也刚回来,她以前从未听顾筝提到过自己的家人,仿佛压根儿没有家似的,现在突然冒出个嫂子和侄儿来,不禁有点惊讶。栗红对人一向热情,这也是她人缘好的原因。此刻也是这样,不仅热络地向红隼打招呼,随顾筝一口一个“嫂子”,叫的比顾筝还亲热,还拿出自己的零食给小小吃。栗红有吃零嘴的习惯,床边放着一个精巧的点心盒,里面装满了巧克力等各种各样的点心,其中不少是她爸爸妈妈出国时给买的。

  小小睁大眼睛瞧着栗红塞给他的巧克力,不知道这是什么,满脸好奇,就是不敢往嘴里塞。

  “吃吧,小小,这是巧克力,甜着呢!”顾筝哄道。她从未跟小孩子在一起待过,也不会哄,小小又是第一次见到她,自然有些生份,一头埋进了妈妈的怀里。

  “这娃儿打小就认生,不爱说话,快四岁了还说不出几句囫囵话呢!”红隼搂着小小,不好意思地说。

  这时,天已经黑下来了。栗红把顾筝拉带一边,小声问:“嫂子和侄儿有住的地方吗?”

  这一问提醒了顾筝,她瞟一眼红隼随身带的那只鼓囊囊的帆布挎包,说:“还没有住下吧,要不,我带他们去住旅店……”

  住旅店要花钱,顾筝平时生活节俭,她嫂子也不像是有钱人。栗红就说:“这样吧,我回家去住,嫂子和侄儿就睡我床上吧!”

  顾筝过意不去,连忙说:“睡你床……这哪行?”

  栗红说:“咱俩客气啥?反正我家离学校也不远么……”

  顾筝见栗红一脸真诚,心里很感激,就不再说什么了。

  栗红收拾了几件回去洗的衣服,装进一个黑色的背包,跟红隼道声“拜拜”,就走了。

  栗红走以后,顾筝张罗嫂子红隼和侄儿小小洗漱。顾筝让嫂子和小小睡她的床,自己睡栗红的床上。奔波了一天,又生着病,小小困得睁不开眼睛,洗完就睡了,睡着后,手里还拿着栗红给他的那块巧克力。

  姑嫂俩在床沿上相对而坐。忙碌了一阵,顾筝这时才有工夫跟嫂子说几句贴己话。

  “嫂子,你别太着急,省城的医生医术高,小小的病会好的。”顾筝安慰嫂子。

  “我也是这么想,要不我也不会跑这么远带娃来……”红隼说,嘴角咧出一丝笑意,笑得很勉强。

  顾筝想起刚见面时她提起哥哥时的抱怨语气,便问了一句:“我哥他最近一直没回家?”

  没想到这一问,红隼的眼圈一下子红了,泪珠扑簌簌地从脸上掉下来,扭过脸,趴在被子上哭了,肩膀一耸一耸的,抽抽搭搭,哭得很伤心。

  顾筝不知如何是好。等红隼平静下来,她才掏出一块手帕递过去,小心翼翼地问:“嫂子,到底出啥事了?”

  “妹子,我真不晓得该从哪儿跟你说起呀……”红隼接过手帕,一边揩眼泪,一边说,“我比你哥大五岁。我一直把你哥当作老天爷送给我的一份大礼,要不为啥偏偏让我那天在村口大槐树下碰见他呢?我爹还说是巧合,可世界上哪有这样巧的事儿,那么帅的一个后生子,像从天上掉下来似的,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这不是老天爷的安排谁信?从见到你哥那一刻,我就打定主意这辈子非他不嫁了。这之前,村里那么多后生子,没一个我瞧得上的!自从我和你哥结婚后,还真是过了一段好日子。我爹把咱家那两口小煤窑交给他打理,我留在家给他和我爹洗衣做饭伺弄菜园子,偶尔也去窑上看看。要说你哥真是个聪明人,没多长时间就把小煤窑打理得有条有理,不仅出煤比以前多,事故也减少了,那些一开始不把他放在眼里的煤黑子也对他服气了。村里不少对我俩的婚姻嚼舌头的人也变了口风,转而称赞和羡慕起我俩来。对我来说,那真是一段幸福的时光呀……”

  红隼叹了口气,瞟了一眼已经睡熟的小小,再看一眼顾筝,继续说:“只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几年,也就是在生小小不久,我和你哥的关系开始变了。那时候,我们家的小煤窑已增加了好几座,你哥把村里另外几家小煤窑都兼并过来,成立了红石谷农工商贸易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都是他一人。赚钱越来越多,你哥的名气越大,红石谷渐渐容不下他了,公司在巴州和楚州都设立了分公司,红石谷的煤卖到了巴州、楚州和全国许多城市,你哥常年在外面跑生意,一年半载难得回来一趟,偶尔回一次,也不住家里,像客人那样住镇上的宾馆。小小两岁时见了他都不敢叫爸爸。那时候,煤窑上的事他雇请了人,用不着自己亲手管理了。在红石谷许多乡亲们眼里,他已经是个了不起的大人物了。他架子一天比一天大,有时回到家,在我爹面前也摆出一副企业家的派头,我爹本来就有病,气得差点儿闭过气去。我爹以前是村头儿,要不是他,哪会有那两口小煤窑?没有那两口小煤窑,哪会有后来越做越大的生意?可你哥不这样想,就好像这一切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想想也是,他自个儿不也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么?直到今天,我对他以前的事情,包括家庭啦父母啦都一无所知。你这个妹子还是后来才晓得的……唉,扯远了,还是说眼面前的事儿吧!”

  红隼苦笑了一下,仿佛在讲一件羞于启齿的事儿。

  “说起来,应该是去年端午前后的事儿了,你哥突然回了一趟红石谷。他已经有大半年没回家了,排场可比上次大多了,坐的小轿车又换了新的不说,身边还多了个花枝招展的小妮子。那妞儿才十七八岁的样子,长得跟电视上的明星似的,跟你哥寸步不离,回家时也跟着。我爹问这是啥人,你哥说是他助理。我也不懂助理是啥,但从那亲热样,就知他俩关系不一般。后来我向狗剩一打听,果然没错,那小妮子是你哥的小情人,你哥供她上了艺校,还准备把她培养成明星呢!狗剩是邻居老黑叔的小儿子,一直在给你哥当司机,他进公司还是我推荐给你哥的……从那天开始,我的心就冷了。再回想当初在村口那棵槐树下碰上你哥的情景,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啥味儿都有,真想一个人痛哭一场,可我不能当着我爹哭,瘫了那么多年,他的身子一年比一年不济,要是晓得这事儿,会更加受不了……”

  红隼的眼睛湿了,但她很快用手帕揩去了滚出眼眶的泪水。

  “今年春上,小小被查出了肾炎,一开始,我请村里的郎中用土方子给他治,没啥效果,后来到镇上和县医院治了一段日子,小小的病也不见起色。我给你哥打电话,让他回家给孩子想办法,可他每次接电话,不是在新疆就是在东北,有时还在国外啥地方,除了让我到公司支点钱,啥也不管,就像小小不是他儿子似的。听狗剩说,你哥去哪儿都带着那小妮子,我晓得他是不想跟我过了,要跟我打离婚呢!没法子,我只好自己带娃来省城看病……”

  红隼的声音越来越低,后来,头一歪,靠在小小身边睡着了,发出阵阵鼾声。她的确累了。

  听着嫂子和侄儿一长一短,一轻一重的鼾声,顾筝却没有一点睡意。栗红的枕头和床单上散发出一股浓厚的香水味儿,让她觉得很不习惯。早已过了熄灯时间,嘈杂了一天的校园终于沉寂下来。顾筝睁着眼睛躺了很久,脑子里萦回着嫂子的话,心里很不是滋味。对于哥哥和嫂子红隼充满传奇的经历,顾筝并非第一次听到,但她还是被震动了。可她能说什么呢?这么多年,哥哥只是偶尔来学校看自己一次,她对哥哥的了解似乎并不比嫂子更多。在她心目中,那个将红缨枪投向龚校长的哥哥和几年后那个从天而降的“企业家”,仿佛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他们真的是同一个人吗?这个念头一直在顾筝心里挥之不去。有一阵子,她为此惴惴不安,觉得对不起哥哥。但现在,面对泪眼婆娑的嫂子红隼,她又想起了上次在江心屿吃饭时哥哥身边的那个梦菲……

  顾筝终于睡着了。她梦见小时候给哥哥的那个小卧室打扫卫生,到处是脏衣服、脏袜子、旧报纸,屋子里散发着一股难闻的气味儿,在哥哥的枕头底下,有一本厚厚的书,封面是用牛皮纸包的,上面用毛笔写着三个字《金瓶梅》。内文是繁体字,很多字她都不认识,里面有不少插图,都是没有穿衣服的男人和女人抱在一起,姿态怪异,她觉得一阵恶心,没等打扫完卫生,就扔下书本跑出了房间……

  这时,顾筝醒了,梦中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她有点恍惚,记不清自己是做梦,还是真的发生过。

  4.姑嫂之间(2)

  天蒙蒙亮了。嫂子红隼不知什么时候已起床了,正在收拾东西。想到今天要陪他们去医院,顾筝也赶紧起床。等她梳洗完毕,嫂子已经叫醒小小,给他穿好了衣服。三个人从宿舍楼出来时,除了操场晨跑的人,校园里看不到几个人,显得很空旷。早晨的风十分清爽,吹到身上时还有些凉意。红隼担心小小着凉,从挎包里拿出一条围巾给他围上,只露出一双又圆又黑的眼睛,在熹微的晨光中显得格外明亮。

  为了节省时间,顾筝在食堂里买了几个包子和馒头带在身上,就领着红隼和小小往校门口走去。

  校门口有一辆公共汽车直达人民医院。三个人在公共汽车站一边等车,一边吃早餐,刚吃完,车就来了。车上没有几个人,空座很多,红隼担心小小坐不稳,将他抱到自己腿上坐着,顾筝买过车票,回到嫂子和小小身边,见她一只手抱着小小,另一只手抓着脚边那只鼓囊囊的挎包,生怕被人抢走似的,就把挎包背到自己肩上。

  公交车走走停停,不知停了多少个站,终于听到售票员懒洋洋地喊了一嗓子:“人民医院到了,到人民医院的下车啦……”

  三个人一起下了公共汽车。红隼一只手牵着小小,另一只手紧紧拉着顾筝,像是害怕走丢似的,直到进了医院大门,才松开。顾筝觉得,自己的手都被捏痛了。

  顾筝虽然已在这座城市读了两年书,但也是第一次到人民医院,面对医院门口川流不息的人群,一时不知道往哪儿走。好不容易找到了门诊部大楼,她让红隼带着小小在门口等候,自己去挂号。

  挂号窗口人更多,排了几列长队。顾筝排队时,闻到一股浓重的消毒水气味。所有医院都有这种气味儿。顾筝从小就不喜欢,每次闻到这味儿就反胃,有一种想吐的感觉。

  今天是周六,难怪这么多人的。诊室跟挂号窗口一样熙熙攘攘,看病的人把走廊都挤满了。顾筝把挂号单交给门口的一位女护士。护士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双眼睛,看了看挂号单说:“今天人太多,你这号上午只怕看不上了……”

  顾筝环顾一下四周密麻麻的人,指了指红隼母子俩说:“病人是外地的,来一趟不容易,你看……”

  也许是顾筝的态度诚恳,也许是被红隼母子的外地人模样唤起了同情心,护士犹豫了一下说:“那你们在旁边等,有空当我叫你们……”

  她的声音很低,生怕别人听见似的。顾筝觉得女护士的眼睛很美。她长得一定很漂亮。顾筝想。

  顾筝和红隼母子俩在诊室门口一直等到快中午时,终于听到护士叫:“……宗小小,在吗?”

  顾筝和红隼几乎同时答应:“在呢!”

  等了一上午,小小依偎在妈妈的怀里睡着了,这时被叫醒过来,望着闹哄哄的人群,嘴里嘟哝了一句:“姆妈,这是在哪儿?”

  “娃,这是在医院呢,咱们去看病,看完病就跟姑姑回去……”红隼牵起小小的手哄着。小小把目光转向顾筝,似乎这才意识到自己身在何处。看见小小鼓鼓的脑门和迷盹盹的可爱样子,顾筝心头再次涌起一股怜爱之情……

  医生是个男的,约莫五十多岁,秃顶,额头油光可鉴,像一只上了油漆的葫芦,他瞄了一眼顾筝递过去的病历,头也不抬地问:“什么状况?发不发烧?”说着,从桌上的一只小铝盒里拿起一根体温计,要给顾筝量体温。

  顾筝赶紧道:“不是我病了,是这孩子……”说着,把小小从红隼怀里拉过来,推到医生面前。

  医生白了顾筝一眼,有些责怪她的意思,但还是把体温计塞到了她手里,顾筝犹豫了一下,把体温计塞进了小小的胳肢窝。

  趁小小量体温的工夫,医生一边看病历,一边向红隼了解小小的病情。红隼第一次到大医院看病,有点儿紧张,结结巴巴,加上又是外地口音,医生听得很费劲,转过脸,不耐烦地对顾筝说:“我听不懂她说些什么,你帮她翻译一下吧!”

  对红隼的话,顾筝其实也只能听个半懂,她连猜带估地把红隼的话用普通话复述了一遍,然后瞅一眼红隼,低声问:“嫂子,是这意思么?”

  “是、是的,妹子。”红隼诚惶诚恐地连连点头。

  这当儿,医生让顾筝从小小胳肢窝下取出体温计,拿过去看了看,咕哝一声:“唔,低烧……”接着,又用听诊器在小小的前胸后背听了听,随后拿起笔开始写处方。

  “这孩子原本只是急性肾炎,拖成了慢性,治起来有些麻烦。不过,最近我们医院刚进口了一种治疗肾病的特效药,吃个一年半载就好了。算你们运气好,别的医院,不一定有这药……”医生说到这儿,停顿了一下,问,“就是有点儿贵,你们吃得起吗?”

  姑嫂俩交换了一下眼色,红隼才吞吞吐吐地回答:“吃得起,吃得起,娃他爸有钱呢……”

  红隼脸上的惶悚表情使医生动了一丝恻隐之心,神情变得温和了些,“如果钱不够,我可以先给你们开两个疗程的药,吃完再来开……”他意识到什么,又补充道,“哦,你们是外地的,来一趟不容易……”

  顾筝说:“没关系的,医生,到时候我来开药,然后给他们寄回去。”

  医生瞟了一眼顾筝,点点头,“这就好,这就好。”说罢,刷刷地写好处方,交给顾筝,同时看看腕上的手表,站起身来。早已过下班时间,医生显然有些迫不及待了。

  拿着处方到药房取完药,三个人走出医院时,已经是下午一点钟。早上他们只吃了几个包子馒头,这时都已经饿了。顾筝看见医院旁边有一家小餐馆,就对红隼说:“嫂子,我们吃了午饭再回学校吧?”

  吃完午饭回到东江大学,已经是下午了。三个人都累了。顾筝睡了一觉醒来,天已快黑。她见小小还在睡,嫂子红隼正在把这两天没来得及洗的衣服往挎包里塞,就说:“嫂子,脏衣服我拿去洗了吧,明天就干了。”

  红隼说:“明天我们回家呢,衣服带回去洗吧!”

  “明天就回?”顾筝一愣,“明天星期天,我准备陪你和小小去南湖公园玩玩呢,这么远来一趟,怎么也得逛逛呀!”

  “不啦,我爹一个人在家没人照料呢……”红隼麻利地收拾挎包,头也不抬地说。

  顾筝一时无语。

  红隼收拾完行装,转过脸见顾筝愣怔着,就过来在她身边坐下,抓住她的手,真诚地说:“妹子,这两天要不是多亏你,我娘俩两眼一抹黑,兴许连医院的大门都摸不着,嫂子真不知咋感谢你……”

  听她这么说,顾筝有些过意不去,“嫂子你可别这么说,我哥不在身边,你一个人带小小跑这么远来看病,够难为你了。”

  听顾筝提起他哥,红隼脸色又暗淡下来。“妹子,不怕你笑话,虽说我跟你哥成亲这么多年,可他从来不跟我说你们家的事情,到现在我连自己的公公婆婆啥样都不晓得,我就像跟一个影子那样在一起过日子……”说着,眼圈又有点儿红了。

  顾筝不知如何安慰她才好。这时又听见她说:“你哥对我说过,外公外婆住在东江钢铁厂,本来想带小小去看看两老人家,可我担心出来时间长,我爹有个啥闪失。等小小长大了再去吧……”

  顾筝见红隼欲言又止的神情,想起昨晚她对自己说哥哥要跟她离婚的事,忽然有些伤感起来。尽管她跟红隼在一起待了不到两天时间,心里竟有点儿依依难舍,甚至产生了一种负疚感,仿佛欺骗和背叛红隼的不是哥哥,而是她……

  5.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顾筝把嫂子红隼和侄儿小小送到火车站回到学校时,已经中午了。她先在食堂吃完饭,才回到寝室。屋子里十分安静,一切都回到了两天前,仿佛嫂子和侄儿压根儿就没有来过似的。但他们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却像放电影那样重现在她脑子里,那么清晰、生动。

  尽管昨夜没睡好,今天一大早就起床送嫂子和侄儿去火车站,但顾筝并不觉得怎么困倦,她在寝室里看了几页《灯塔守望人》,总是走神,便放下书本,来到外面的办公室。桌上有一摞《浪淘沙》,是前天她和栗红一起从印刷厂提出来的最新一期杂志,这两天她陪嫂子和侄儿去医院看病,还没顾得上翻看。

  顾筝拿起一本还散发着油墨香的杂志,打开封面,扉页上的“名人格言”栏目中一行黑体字映入眼帘: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托尔斯泰

  这是托尔斯泰名著《安娜·卡列尼娜》中的一句话。顾筝大一时就读过这本小说,自然很熟悉。接着,她在诗歌栏目里看到了栗红的诗作《我的太阳——赠LT》。顾筝是这首诗的责编,这次在《浪淘沙》杂志上发表时,栗红特意加了个副标题“——致LT”。

  “LT”就是郎涛。这首诗是栗红刚认识郎涛不久后写的,顾筝不明白她为什么现在拿到杂志上发表,还加上了“致LT”这个副标题,难道她是想通过这首诗来宣示对郎涛的爱情吗?顾筝一边浏览杂志,一边寻思,等栗红回来问问她,到底是怎么想的?

  封三封四都是摄影作品,作者是同一个人:老威。近几期封三封四发表的都是杜威的作品,仿佛被他承包了似的。顾筝脑子里浮现出杜威那张踌躇满志的脸孔,还有那个一只眼睛单眼皮一只眼睛双眼皮的王晟。他们都是哥哥的朋友,然而他们又是多么的不同,从经历到性情都是如此,可他们竟然成了朋友。顾筝想到在“情人林”发生的那一幕,心里再次产生了一种呕吐的感觉……

  顾筝拿着杂志回到寝室,躺在床上一边浏览,一边寻思:嫂子和侄儿这会儿不知到家没有?这样想着,不知不觉睡着了。当顾筝睡了一觉醒来,睁开眼睛时,发现栗红已经回来了,不声不响地坐在床上,手里拿着一本《萧红传》。她俩的床面对面,封面上那帧萧红的大幅黑白肖像正对着顾筝。栗红明年毕业,毕业论文准备写萧红,这段时间看的都是关于萧红的书。

  “你回来多久了,又带什么好吃的啦?”顾筝半开玩笑地问。

  栗红每次回家,总要从家里带一些好吃的,作为室友,她免不了沾点光。但栗红却连声也不吭,像没听见似的。顾筝觉得有点儿奇怪,心想这可不像栗红平时的做派。天已傍晚,室内的光线已经黯淡下来,她走到门边拉亮电灯,回来走近栗红细看,才发现她神情不大正常,脸上阴云密布,眼圈红红的,像是哭过似的。顾筝心里咯噔了一下,忙问:“栗红,出什么事了?”

  但栗红还是没说话,把脸转向窗外,牙齿咬着下唇,仿佛在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顾筝越发感到肯定是出了什么事儿。栗红一向好强,很少对人展示自己的脆弱。顾筝不敢再追问下去,只好在她身边坐下来,默默地伸出手去,握住她那只拿着书的手。她觉得栗红的手冰凉凉的,心想,肯定是出了什么事情,要不栗红怎么会这样……

  栗红的确是出事了。不过不是她本人,而是她的父母。

  栗红的爸爸被捕了——栗红昨天回家时听到这个消息时,真像五雷轰顶一样,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可这是妈妈亲口说的,她不能不相信。前两年,爸爸还作为“东江省十大企业家”,受到过省委省政府的表彰呢,怎么眨眼间……“这是真的,检察院已经正式发出了逮捕令……”妈妈声音喑哑,目光有点儿呆滞,一副失魂落魄的神情,这使栗红意识到一切都是真的了。她抓住妈妈的手像小时候撒娇那样摇晃着,“可是,为什么……”但栗红还没说完,妈妈就打断了她:“栗红,不要问了!你爸犯了错误,不,犯了罪……是贪污罪……”妈妈没说完,就垂下了头。“我也被牵扯进去了……”

  栗红像突然被人推了一把,跌进了某个看不见的深渊,眼前一片黑暗。整整一个晚上,栗红都把自己关在卧室里哭泣。到了半夜,妈妈推门走进来,坐到床边,轻轻抚摸着她散乱的头发。

  “栗红,妈妈知道,这件事不仅对我和你爸是一场巨大的打击,对你也是如此,肯定会影响你的前途,但你一定要挺住,咬紧牙也要挺住,孩子,否则,我和你爸就更加没有希望了。这就是你爸让我转告你的……”

  栗红见妈妈说这话时,语气出奇的冷静,知道了事情的严重性,她把头埋在妈妈的怀里,痛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妈,我爸被关在哪儿,我要去看他……”

  妈妈摇摇头说:“候审期间,任何人都不允许探视……栗红,你马上要毕业了,什么都不要想,好好准备考试和论文,顺利毕业和分配工作,这是我和你爸唯一的愿望。”

  栗红觉得,妈妈的话听上去像诀别似的,她再一次趴在妈妈怀里失声痛哭起来……

  听了栗红断断续续的讲述,顾筝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这太突然了,简直让人难以置信。在大多数人心目中,栗红不仅才貌双全,而且出生于干部家庭,一直是个令人羡慕的人,孰料,身为高干的父亲一夜之间变为了“贪污分子”,仿佛从云端一下子掉到了地上,这让平时清高孤傲、自信满满的栗红如何能够承受得住呢?

  顾筝这样想着,心里被一股深深的同情攫住了。这样的伤痛顾筝也曾经受过,只不过那时她比现在的栗红年龄还小。

  “幸福的家庭都是一样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顾筝脑子里闪过这句话,不由想起了刚刚离开的嫂子红隼。是的,每个人的不幸都不一样。她怔怔地注视着《萧红传》封面上那双忧郁的眼睛,仿佛想从中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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