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提出“新社会主义文学”这一概念的是青年评论家李云雷,他在阐释新社会主义文学同传统社会主义文学之间的关系时认为:
“传统社会主义文学诞生于冷战时期的社会主义国家,在其发展过程中,既有自发的人民立场,也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规约,在创作方法上也有社会主义现实主义等美学原则的限定,但‘新社会主义文学’与之不同,1990年代初苏联东欧剧变之后,以苏联为首的传统社会主义阵营瓦解,所谓的自由世界不战而胜,冷战结束,历史走向了终结——这是自由主义对历史的描述。在中国也是如此,在1980年代‘告别革命’的声浪中,中国学者的主流曾经将社会主义的经验、思想与历史视为一种负面资产,但在1990年代中期以后,却有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需要重新认识并肯定社会主义经验与中国所走过的道路,虽然在全球化、市场化、私有化的整体知识格局中,这样的声音较为微弱,但却让我们看到了新的希望与力量。在这样的历史与文化语境中,‘新社会主义文学’与传统社会主义文学,相同的是坚持人民立场与社会主义理想,但不同之处在于:(1)‘新社会主义文学’是在新的历史时期,或者说是在社会主义在世界范围内处于低潮的时期坚持探索社会主义的文学;(2)‘新社会主义文学’并非来自主流意识形态的倡导,而是作家与知识分子自发、自觉的一种创作趋向;(3)‘新社会主义文学’在创作方法上并没有特别的限定,但需要从正反两方面借鉴、反思、总结传统社会主义文艺的理论与实践。”(《“新社会主义文学”的可能性及其探索──读刘继明长篇小说〈人境〉》)
除此之外,我觉得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认识把握“新社会主义文学”的性质和特征。
一、正确处理个人与人民的关系。“社会主义文学的先进性和深刻性,在于它是人民的文学。文学表现时代、反映生活离不开人民,离开人民的时代和生活是抽象而空洞的时代和生活,是没有本质、缺乏力量的时代和生活。社会主义文学的思想深度在于其笔触抵达劳动人民,其历史内容在于自觉把握由人民力量所推动形成的社会发展趋势,其先进特性在于其鲜明的指向人民未来和文学未来的倾向性。”(《文艺报》2016年11月1日评论员文章)
二、正确的历史观。毛泽东曾经指出,“作为观念形态的文艺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在人类头脑中反映的产物。” 作家描写和反映的人物和生活,也不可避免地体现了他对特定历史和现实的认识和理解;站在不同的立场和持有不同的思想价值观,对历史就会做出不同的描写和评价。长期以来,文坛流行一种书写个人琐事和欲望,陶醉于“身边小小的悲欢,即所谓“个人化写作”,日益呈现出将个人与人民、个人叙事和宏大叙事对立起来的征候。文学界乃至整个知识界弥漫着一种片面理解、割裂,歪曲历史的所谓“新历史主义”思潮,热衷于解构、戏谑和颠覆,在文坛和读者中影响甚大,并长期占据着主流位置。要改变这种状况,作家必须树立正确的,即站在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立场的历史观、价值观。
三、“新社会主义文学”在哲学上信奉马克思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在意识形态上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观,始终站在人民大众立场上,绝不苟同那种热衷于歪曲和丑化历史特别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历史主义”叙事,是20世纪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正面书写者和热忱讴歌者。这应当是“新社会主义文学”始终遵循的历史观和价值观。
所谓“传统社会主义文学”,亦称“社会主义现实主义”,是指新中国成立之后至改革开放之前的文学创作。思想界把共和国六十年分为前后两个“三十年”。新时期以来,社会上,尤其是知识界文艺界热衷于将两个三十年截然对立,互相否定,特别是对前三十年的历史肆意歪曲,污名化妖魔化,对前三十年的文艺创作任意贬斥,在文艺界造成了极大的混乱。
如何处理“个人化”与“人民性”,是新社会主义文学必须面对的一道思想命题,对此,学术界的争议汗牛充栋,从未停止过。与其说它是一个纯粹的理论命题,还不如说它是一个实践性的命题。实际上,“个人”与“人民”一直就处在历史的演变过程中,就像两段原木在河流中翻滚、沉浮,互相碰撞,不时发出沉闷而刺耳的声响,它们的面目有时候可能会模糊不清或者走形,但始终如影随形,而不是彼此吞噬。这个比喻也许不是那么恰当,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个人”和“人民”并不像一段时间许多人认为的那样是互相对立和水火不容的关系。“人民性”也并不是天然地挤压乃至扼杀着“个人”,它本身就孕育于个人的内在要求,而不是外在于个人。在此,个体的差异和选择当然会成为一种决定性的因素,这种差异和选择既有道义的,也有美学的。总之,“人民性”不是作为一种道德或政治指令出现,而是一种植根于人的责任、义务和情感的询唤,它内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精神深处。
“人民”概念,既蕴涵着无数的具体的个人,又意指人的“集合”,体现着一个民族和时代的集体意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和原动力,孕藏着生生不息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也是文学“人民性”的源泉和旨归。
五四以后,特别是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之后,中国的进步知识分子和文艺家沿着鲁迅和茅盾开创的道路,自觉地将个人的事业与社会进步、民族解放和人民幸福融为一体,投身于革命的洪流,走进火热的战斗生活,同人民群众打成一片,在血与火的洗礼中,创作出了《黄河大合唱》《小二黑结婚》《白毛女》《荷花淀》《暴风骤雨》《三里湾》,《山乡巨变》,《太阳照在桑干河上》,《创业史》,《青春之歌》,《红旗谱》,《红日》,《红岩》,《苦菜花》《艳阳天》《金光大道》《东方》等一大批生动反映波澜壮阔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给中国人民的生活和命运带来的深刻变化,热情讴歌广大劳动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主人翁精神的优秀作品,在艺术上共同创造出了一种有别于此前任何美学范型的刚健、清新、质朴的社会主义文学,至今闪耀着思想和艺术的动人魅力。这是中国新文艺和社会主义文化的宝贵遗产,值得我们继承并发扬光大。
“新社会主义文学”与中国新文艺及传统社会主义文学,是继承与发展的关系。这既是文学本身的规律使然,也是新的时代要求。因此,“新社会主义文学”不必像传统社会主义文学那样囿于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而应该充分吸纳和借鉴包括批判现实主义、自然主义、魔幻现实主义,乃至现代派和后现代派的优点和长处。只有这样,“新社会主义文学”的道路才能越走越远,越走越宽广。
2016-12-17
(根据在重庆大学高等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院“文字斋”讲座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