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经不离常。常,常识也。理论不能离开常识。世上最大的常识是生死。1959年10月1日,毛泽东在回答新西兰共产党总书记提到的“天才的军事家”问题时说: “我哪里是什么天才的军事家和战略家?我只是比那些死背教条的人多懂得三条道理:人要吃饭,走路要用脚,子弹能打死人。”[1]老子说:“知常曰明”[2]。意思是将学问回归常识的人,才是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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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齐玉锡:《我为毛主席作翻译》,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中共党史资料》第83辑,中共党史出版社2002版,第78页。
[2]《老子》:“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高亨注:“常,乃自然之义,归根复命,是全其本性之自然,故曰复命曰常。”沙少海、徐子宏译注:《老子全译》,贵州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7~28、29页。
【张文木,红歌会网专栏学者。本文原载于公众号“张文木战略”,授权红歌会网发布】